本會第二屆第十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記錄
一、時間:113年06月06日上午10時30分正
二、地點:北平逸香樓餐廳(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 69 號)
三、出席人員:
榮譽理事長:曾元一
理事:吳貴生、王錦洋、翁世樑、許廣榮、張仲琪、黃 治、吳俊德、陶大圭。
監事:朱穗生、張慶生、陸兆平。
四、請假人員姓名:
榮譽理事:蕭江寧。
理事:歐來成、曾景琮、張崇燿、黃盛才、孫光中、葉在中、
孟建華共7人。
榮譽監事長:沈景鵬。
監事:冷耀東 1人。
五、列席人員:
工作人員:周麗雯、周台鶯、曾安麗、孫世輝、朱國萍、楊俊慧。
六、主 席:吳貴生 記錄:楊俊慧
七、主席致詞:(略)
八、討論提案:
提案 提案單位:秘書處
案由:擬將本會會員於107年就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損及原退休人員權益訴訟案時所附之個人資料銷毀案。(如附件)
說明:
一、 本會會員就107年7月1日施行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損及原退休人員權益分歐來成、故廖銘洋及唐江山等三批次共783人提起訴訟案,均遭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予以駁回。本案最後一批經最高行政法院110年12月駁回後,於111年1月17日第一屆第14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討論決議,並經本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同意,不再提起憲法訴訟而結案。
二、 按參加訴訟時各員所附之個人基本資料、退休核定函及重新審定函等資料裝訂成冊共89卷並掃描錄製光碟存檔在案,協會搬遷時裝成九箱如附,本訴訟案既已結案,相關資料擬辦理銷毀。
決議:
1. 檢視錄製之光碟存檔是否完整。
2. 購置隨身硬碟,將資料另備乙份於硬碟,再行辦理銷毀。
九、臨時動議。無
十、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