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第二次會員大會會議記錄
一、時間:中華民國115年1月23日上午10時30分
二、地點:台北市客家文化主題公園(台北市中正區汀洲路3段2號)
三、出席人員:應出席人數292人、實際出席150人(含委託63人)
四、主席:王錦洋 紀錄:楊俊慧
五、主席致詞:(略)
六、報告事項:
一、詳議事手冊
二、謹訂115年2月23日(正月七)星期一上午十點正於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37巷1號協會辦公室舉行春節團拜。
七、討論事項:
提案一
提案單位:理事會
案由:請審議114年年度經費收支決算案(報表詳附件一)。
說明:本案經本會第三屆第六次理監事聯席會審查通過,提請大會審議,通過後報主管機關核備。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
提案單位:理事會
案由:請審議115年工作計畫(詳附件二)及年度經費收支預算(詳附件三)。
說明:本案經本會第三屆第五次理監事聯席會審查通過,提請大會審議,通過後報主管機關核備。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
提案單位:理事會
案由:建請爾後退休會員聯誼餐會可攜眷參加,餐費減半案。
說明: 本案經本會第三屆第五次理監事聯席會審查通過,提請大會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
提案單位:許敬勇
案由:立法院已通過停扣軍公教人員退休金,請本會給予支持逕付實施。
說明:本會成立之目的係維護退休人員之權益為其重要宗旨之一,民進黨當初剋扣退休金即為不當,現立法院撥亂反正然卻遭賴總統卓院長不公布不副署拒絕執行,實令人寒心而義憤填膺。
辦法:建議本會發函立法院聲明支持立場並感謝其為退休人員討回公道,若有本會可配合之活動(如連署、遊行)請通知本會轉告各會員。
決議:
(一)本案保留。
(二)本案業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現行政院及考試院就本案提請大法官釋憲,俟釋憲結果後本會配合其他團體共同辦理。
八、臨時動議。無
九、散會。